时,处处产生矛盾,要时时作出妥协,迁就和更改。这种守则令执行者无所适应,打击土气,影响企业威信。这种“守则”最大的杀伤力,是企业管理形象意识的杀手,它专门谋杀意识,不可不防。
守则的设计,可以因企业的市场营运策略需求,配合步伐,彼此协商,把守则分成几个阶段编制,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方案,因时间不足而草率决定之错漏。
守则一经编订,方案落实,设计规范明确,图例清晰,就要军令如山,按本执行,不容许执行人员随意更改,扰乱形象的统一。
守则除了大部份是正面的规范指引外,在特殊情况下,应把一些容易导致犯错的情况,以明确的图例列举,作为反面之禁忌。如企业的标志不准斜放、企业的名称不得分割开来排列、产品上的商标不能印上其他颜色等,以增强执行人员的遵行意识。
守则要落实分发到各部门执行人员手上,并在指定的时间限期,召集各执行人员任会议上提尼确保导住执行员工对守则完全理解,至执行无误。更应在每本守则上印上编号,守则持有者要签署存案,除执行人员外,守则绝对不可让其他雇员拥有,或随意传阅、复印。必知守则为企业在市场上的战略,有如行军密令,这点一定要认真执行,不容有失,否则被对手洞察先机,便有机可乘,企业的损失是难以估计的。
当ci系统的设计工作完成后,企业应与ci策划机构继续保持联系,最好能达成协议,聘为企业ci策略的顾问,这样在企业ci成长的路途上,会得到适当的协助,ci在市场的导人和深化的作用上,获益良多。
相同性质的企业,ci策划机构只可选择其一,这一点企业和门策划机构可以协商和签订合约。企业不应为了低付费用而放弃这权利,假如ci策划机构同时为两家性质相同的企业未设计问系统,会引至观念混乱,发生矛盾和独家商业秘密外泄的危机。
企业聘用人才要有意识,ci策划人要有意识,ci执行人员要有意识,这样,接收企业ci印象的消费者,就会强烈地意识到企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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