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企业,都不能以自己承担了较多的社会义务为由,降低自己对经营效益的努力。
4、为国家的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微观基础
当前及未来的国家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各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国有大企业作为“国家队”,必须奋力全面提升企业素质,努力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只有我国绝大部分国有大企业能真正在国际市场上占据竞争的优势地位,整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才得以形成并延续下去。因此,各国有大企业必须瞄准世界先进企业,努力把自己做大做强做优。如果不能实现与国际一流企业同台竞技的奋斗目标,这样的企业就不佩做国有大企业。在大部分经济技术指标上达不到世界一流企业标准的国有大企业,我认为必须无条件对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缩减国有资本的比重,这样的企业就必须从国有大企业名单中删去。不如此做,不足以从*高度上,力保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
三、 “以人为本”也要做到和谐统一
“以人为本”是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将这一观念落实到企业工作中,我认为应该全面、深入认识“以人为本”的“本”的科学内涵,努力达到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各项措施的和谐统一。
1、对员工的真诚关怀与严格管理的统一
其一就是要真正做到尊重员工、善待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福利和职业生涯成长,切切实实把员工当作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企业里也要纠正“投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的倾向。必须随着企业效益(不仅仅是利润)的增长,全面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包括工资福利、民主管理权利、进修培训机会、事业成长空间及家庭生活条件)。
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企业要从管理制度、用人机制及激励措施上,全面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和敬业精神,对所有岗位的员工都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而不可有例外,真正体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高于总经理。“以人为本”的“本”,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应该是使员工的职业本领不断上升,使这一“本”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员工永远是企业发展的生力军,而不致于由于员工跟不上企业技术进步的步伐而遭遇淘汰。
在构建和谐发展的企业文化的过程中,应该努力保证上述两方面的“以人为本”的统一。具体讲,就是对那些不断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素质的员工,企业要给予更多的尊重、关心和回报;而对那些甘于现状、不思进取特别是缺乏敬业精神的员工,则必须综合运用经济、制度、契约、思想*工作的多种手段,催其奋起,而对那些严重丧失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完全不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员工,则必须坚决按制度处置。不如此也不能建立并巩固“人尽其能,才尽其用”的优良企业文化,企业争创一流的理念就会彻底落空。
2、视顾客为“上帝”与视员工为“上帝”的统一
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占有率、得到更多的回头客,许多企业都信奉这样的理念——顾客是上帝(当然这些企业不一定也如此做到了),所以一般来说他们比较注重顾客的需求调查或市场调查。
但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下去,即在我们把握顾客的需求之后,就得再思考这样的问题:顾客的这些需求能不能被满足以及如何去满足?能不能满足也好,如何去满足也好,关键都取决于企业员工的能力。如果员工的能力达不到顾客的要求或员工的能力领域与顾客的需求领域不相符,则顾客的需求无从满足。至于如何去满足顾客的需求,那自然是员工努力按顾客的定单从事符合目标顾客要求(包括数量、质量、品种、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顾客能随的价格)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这一活动的长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中断,便会使得顾客的需求泡汤。
很显然,企业内部员工不去努力工作,即使营销部门对顾客的需求把握十分到位,也是不能真正落实所谓顾客是上帝的经营理念的。
这么一来,问题的结论就自然而然应该为:欲把顾客作上帝,首先必把员工当上帝。员工心情舒畅、有良好的工作生活质量,其价值创造必定很高。既然要把员工当成上帝,那么就必须认真调查员工的需求,企业管理部门和领导人员,必须竭力了解其员工的所思所想、痛苦与欢乐之所在,必须真正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透彻地把握员工的事业追求与人生目标,然后根据员工的这些动机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建设共同愿景基础上的企业文化。只有当企业与员工凝成这样的利益共同体时,上上下下才会齐心协力最大限度地去满足顾客需求,并进而求得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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