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戴高乐一番大刀阔斧的改革,法国摒弃了第四共和国体制,*面貌从此发生了近乎革命性的改变:
特点之一,总统的权力显著加强。通过直选产生出来的总统拥有了以下若干权力:第一,任命总理;第二,签署和颁布议会通过的法律;第三,主持内阁会议(但总统对内阁做出的决议不承担*责任);第四,解散国民议会权;第五,有关文武官员任命权;第六,外交权;第七;*权(总统是军队的统帅,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第八;司法权;等等。
特点之二,政府的地位也大大稳固。和美国的不设总理和英国的首相大权在握相比,总理的作用恰好介于两者之间。宪法规定的总理职权主要有:第一,向总统提出建议任命的部长名单,经总统任命后组成政府。并根据执政情况,向总统提出建议免除政府有关成员职务。此外,他还可以任命总统任命范围以外的其它政府高级文职人员;第二,领导政府的政务活动;第三,掌管武装力量,负国防责任(领导国防部);第四,保证法律的执行。
特点之三,总统向人民负责,总理向议会负责。
法国是一个政党众多的国家,大体上分为左派和*两大阵营,在实际运行规程中,可能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总统和总理属于同一战线,这种情况要占大多数;另一种是总统和总理不属于同一战线,叫做“左右共治”,如以前的密特朗总统与希拉克总理和巴拉迪尔总理之间以及现在的希拉克总统与若斯潘总理之间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出现了共治局面,法国的*体制依然运作得良好。
人们称法国是一个实行“半议会制、半总统制”的国家,在这种体制下,总统管大事、主外交,总理管具体、抓内政,倒也相得益彰。
我们以上介绍的三种政府体制基本上代表了当今西方主要国家的*体制,另外和英国类似的有日本和德国,和美国相仿的有阿根廷、巴西等。
将国家同企业、国家的行政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比较,表面上看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不然,两者之间有共通之处。
就拿一般管理费用来说吧,企业和政府是相类似的。企业管理费用的高低要视每一员工为本企业最佳效益尽心工作的程度而定。如果能放手让每一个人都负起责任,在本职范围内发挥主动,其管理费用就低。这是因为只需一个人干一份工作,而无需别人检查他的所作所为,使他规规矩矩地向其它人报告他的工作情况。而如果无法放手让每一个人忠心耿耿地负责其本职工作的话,则企业就需要配备大量的管理人员,管理费用就会上升。管理费用的上升意味着企业利润就将减少,用于分红或投资的部分自然也会减少。
国家的情况正好一样,如果人们能在工作和生活中高度地负起责任来,政府就可以减少警察和文职人员。相应地也会降低政府的开支。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是通过制度来进行管理的,而制度的一般原理是相通的,这就使得不同领域之间的相互借鉴成为可能。
如果我们来一个数学换算,将方程式中的国家变成企业、国家元首换成董事长、政府总理改为总经理,人们马上能够看出来,这三种体制实质上代表了三种不同的企业管理模式。
如何来评判一个制度的效率?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从静态角度看,一个好的制度,应当使组织的全体博弈均衡,并且使整体处于统一状态而不是分化状态。从动态角度看,一个好的制度应当能够使不均衡状态更快的恢复到均衡状态。也就是说,处于不均衡状态的持续时间要尽可能的短。这又要求制度在保证组织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尽可能低。第三,一个好的制度,会激励从一个低效均衡转向高效均衡的冲击出现。只有正向冲击频繁出现,负向冲击被抑制,才能够使组织不断趋向于更有效率的状态。
总而言之,制度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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