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了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试行条例》中没有无证查处的内容。新《条例》加大了查处无证生产的工作力度,对无证生产的概念、无证查处的组织领导以及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新《条例》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这在《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的有关内容中有明确的体现。比如,对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规定了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对无证生产处罚额度由原来参照《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执行的货值的15%-20%,调整为货值的3倍以下等。
(五)强化了行政许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行政机关来说,权利和责任是统一的,享有多大的权利,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新《条例》在赋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权、调查权、查阅资料取证权、查封扣押的同时,也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条件,该受理的申请不受理,该通过的审查不予通过,故意刁难企业,对获证产品不按照要求进行监督或者监督不力,都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既强化了许可监管责任,促使行政许可部门提高责任意识,尽心尽职履行职责,也有利于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贯彻《条例》,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质监系统)
贯彻实施好新《条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重大内容。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贯彻实施这项法规,作为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动质监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要深入学习新《条例》。今天我们集中学习新《条例》,由于时间比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各单位还要组织好本单位职工的培训工作,组织大家认真自学,通过明确学习培训的对象、明确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方法,做到对新《条例》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掌握实质、吃透精神,这是实施、贯彻、落实条例的根本前提。
二是要广泛宣传新《条例》。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9月质量月宣传活动,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让宣传工作进入厂门,深入社会,面向企业、消费者和市场,广泛介绍生产许可证知识,宣传生产许可证制度,以宣传新《条例》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企业支持、百姓欢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认真贯彻新《条例》。各单位要对照新《条例》的内容,认真查找不足,制定贯彻新《条例》的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有目的、有方案、有计划、有检查。依法严格履行《条例》赋予我们的各项职责,坚决杜绝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同时,积极结合工作实际,在创新上下功夫,研究推进生产许可证工作有效实施的新方法、新措施,不断加强才产品质量监管的力度,借贯彻实施新《条例》的东风,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都有新发展。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话的轨道,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积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要求,推进建立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为开创我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做出努力!
四、认真贯彻《条例》,确保产品质量(企业)
随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这不仅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关乎国家经济稳健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更与行政相对人,与广大企业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广大企业,特别是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贯彻实施这项法规,作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作为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要深入学习新《条例》,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知法、懂法是法制社会对企业经营者的必然要求,今天我们集中学习新《条例》,由于时间比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大家还要认真自学,关键是要理解《条例》的宗旨,弄清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体制和办理程序,掌握企业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过学习,严格做到有法必依,在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办事。
二是认真贯彻新《条例》,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企业要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把企业各项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基础工作,实现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目标,保障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三是抢抓新《条例》带来的发展机遇,努力使企业发展壮大。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对现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更加充分体现了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这必将更好地保障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广大企业要牢牢掌握这一发展时机,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高效益,不断开拓市场,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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