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和上级部门制定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对触犯规定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要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尤其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保护伞的问题,对包庇、纵容政法干警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更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把监督和管理措施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和各个执法环节,努力做到政法干警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跟踪到哪里,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现象。
四、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保证。江泽民总书记在去年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现实意义,强调了党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实施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结合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以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改进领导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方法,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作为重大*责任,切实纳入全局工作之中。
第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加强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战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体制和责任制,认真研究维护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局的高度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和协调工作,坚决反对执法过程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为政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实际行动促进司法公正。要加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配备好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一把手。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对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部署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对各级政法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和任务都已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发,切实加强政法委的自身建设,要配齐配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委履行领导、管理政法部门各项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政法委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针对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政法委职能增加、任务加重的实际,努力解决好政法委和综治办的人员编制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委的各项工作。
第三,要努力解决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政法部门是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政法部门所需的经费,一定要千方百计予以保证,这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对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比较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的制约,政法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仍很突出,尤其是县区更为严重。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把司法保障作为事关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中办发[1998]30号文件和中央要求,切实解决好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特别是办案经费。尤其要保证政法干警的工资按时发放,不能再出现新的拖欠。要抓紧建立健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把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特别是科技强警所需经费及群防群治经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并要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同时,政法机关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政法部门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严格执行行政性收入、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乱拉赞助和用当事人或单位的钱物办案。要建立健全司法保障的领导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给政法部门规定罚没款和收费指标,“以收定支”,拖欠政法干警工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也要厉行节约,克服困难,艰苦奋斗,管好用好有限的经费,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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