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票不同期”问题在ERP实施中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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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不同的情况。其次,虚拟的特定保管区域设定如下:在移出“待*区”时,所移出商品的成本为销售成本,在移入“待交付区”时,所移入商品的成本为销售成本。第三,修改销售业务处理流程,将商品交付环节分解为虚拟交付和实际交付两个环节,虚拟交付环节负责完成商品从正常保管区域移置虚拟的特定保管区域,因此修改后的“货先票后”销售业务处理流程为:计划(可选)—订单—预留—虚拟交付—实际交付—开具发票(与实际交付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完成),“票先货后”销售业务处理流程为:计划(可选)—订单—预留—虚拟交付—开具发票(与虚拟交付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完成)—实际交付。最后,在库存实物盘点和与财务对账时,需考虑两个特定保管区域的库存实物。 笔者认为,erp系统内部修改的解决方案是最彻底和最完善的解决方案,但由于涉及erp系统结构、设计原则,该方案的实施难度也是最大的。 既然“货票不同期”是实际销售业务中不可避免的,那么在erp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就不能因erp系统无法实现,而简单地将“货票不同期”予以禁止,或将其定义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业务处理流程而予以否定。应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想方设法解决,笔者认为,这才是推进erp系统应用的科学态度。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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