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计征企业增值税。有点主要有两点,首先增值额的指标口径跟符合理论增值额,其次直接按照增值表数据计税代替原来的发票扣税法,这样不但可以简化计算还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发票传递链条中空隙进行偷税、漏税、骗税。
我国增值税的改革方向是将目前的生产型改革为消费型,消费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是v+m的部分,在数量上小于经济理论增值额,它与增值表中的增值净额相当。虽然折旧扣除有人为因素,但是也只能影响年度之间的增值额计算,从长期来看增值净额总额时不变的。因此即使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仍然可以采用增值表来计税。总之,按照增值表计算增值税具有符合增值额的经济含义,体现简便计税而且有效防止不法行为的优点。
3、增值额不但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且还可以为国民经济核算奠定基础
传统的利润概念作为一个收益概念已经显露出它的局限性了,它涵盖的收益面过于狭窄,在反映企业对社会贡献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像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比单纯的所有者的收益更为重要,所以企业的经营成果不仅仅包括所有者收益。只有增值额才能全面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因为增值额体现包括股东在内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企业不再只是股东的企业而是一个社会机构,增值额的多少体现了对社会的贡献。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的社会增值总额就是国民生产总值。我国过去采用mps(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 国民经济核算系统,指标是社会总产值,但它包括了中间产品的价值,随着中间产品的不断流转,它的价值重复计算。而现在我国采用的是sna(a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ing)核算体系,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它与社会总产值的区别在于剔除了中间产品的价值并且纳入了劳动价值,因此该指标应该是净增值的概念在宏观经济中的运用。而宏观经济净增值应该是各个企业增加值的总和,因此可以用每个企业的增值额进行汇总即可得出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说企业的增值表是进行宏观经济核算基本单位。
与利润相比,"增值"概念只是一个新生事物崭露头角,对它的研究可以在更宽更广的领域进行。它不仅仅是一个收益指标,它的产生反映了一种分配的观念改革,特别是对劳动者分配的一种改革,它将劳动者置于与所有者相同的地位,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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