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重点,由于农牧区资金的季节性变化大和流动性强的特点,增加了农牧区组织资金难度。部分金融机构实行贷款授权授信制度,在贫困地区实行信贷退出,贷款规模较少。同时,邮政储蓄由于结算方便,具有组织资金的优势,吸收了部分支农支牧资金。严重的资金外流,制约金融支农支牧力度。
2、现行信贷政策制约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发展。近几年,按照“围封转移”战略的总体规划,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兴农兴牧、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步伐随之加快,农牧户除了做好传统农业种养殖外,苏木(乡)、嘎查结合各自实际发展了养猪、养小尾寒羊、养奶牛及肉牛,且规模呈逐年增加之势,资金需求也逐年增加。但农村信用社向农牧户发放贷款的额度较小,不能满足农牧户大额贷款的需要。
3、贷款期限与农牧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当前,发放的农牧业贷款期限一般都是1年或1年期以下,而农牧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尤其是养羊、养牛等养殖业,期限更长,从养殖到见效期,一般需要2--3年。这种贷款期限与农牧业生产周期的不协调,会使贷款金融机构和农牧户的经济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对贷款机构而言,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本息,影响当期的效益,而且不良贷款率上升;对农牧户而言,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归还,金融机构会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加重了农牧户的负担。
4、信贷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要求。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规定对小额信用贷款随借随放,但对大额贷款按要求要进行质押、抵押等,而部分经营较好、规模较大的农牧户手中又缺乏质押、抵押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农牧户贷款的及时和足额投入。在利率执行上,虽然按照贷款种类制定区间浮动利率,但对于农牧户来说,实际上仍是搞“一刀切”,仍没有体现出通过优惠利率支持农牧业发展的政策。经调查,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没有按照贷款对象和贷款用途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对种植业、养殖业、化肥籽种等农牧业贷款利率基本上是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利率加上最高上浮幅度发放的。
5、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存在一定的隐患。小额信用贷款具有联保因素但又不完全,成员越多的集体中存在“理性无知”的现象越严重,这可能会使这种联保因素变得非常弱。在联保因素由于“理性无知”消失殆尽之时,信用村、镇就形同虚设,贷款仍是以个人信用作保。由于农户个人抵御风险能力弱,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风险较大,同时存在着较高的信贷费用和资金成本。小额信用贷款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不够,贷款户中非贫困户的比例较高,其较高的信用等级可以享受较大的信用额度,占有的信贷资金更多。
(三)金融机构网点逐步退出市场,影响了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后劲
自1999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创造轻松的经营环境,根据上级行“精简机构、减员增效”的原则,有计划的撤并了部分县支行,逐年撤并盈亏保本点之下的储蓄所、分理处及营业所,工行撤销4家县支行、建行撤销3家、农行将县级以下营业所几乎全部撤销,农村信用社根据业务发展也降格1家法人机构。
(四)县域内金融机构“三农”存款增长幅度小
1999年至2004年12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16.3亿元、 17.2亿元、22.1亿元、25亿元、30.5亿元、34亿元。分别增长5.5%、28.1%、13.1%、21.5 %、11.5 %。到2004年12月末,在县域金融机构的存款来源中,农牧民储蓄存款10亿元 、企业存款5亿元 ,分别占全部存款余额12.5%、6.2%。真正来自“三农”的存款占全部存款余额的比例就更小了。
三、关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国家应加大对县域欠发达地区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对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其经营性收入、贷款损失核销、抵贷物处置给予必要的税收支持,扶持其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增强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能力。二是建议适当增强国家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对欠发达地区存贷款利率赋予更多的浮动权、降低上存资金利率。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例、提高呆坏账核销比例等,大力增加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货币供应量。
(二)统一思想,多方互动,齐抓共管。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要切实认识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金融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制定科学的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金融机构进行合理资金投放。根据经济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扬长避短,制定出一套适合当地经济条件的发展规划,并在政府机关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息传递渠道,以便金融机构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向。
(三)引导商业银行转变观念,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一是适度下放贷款管理权限,简化贷款手续。根据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客户资源和信用环境等综合因素,分等级进行授权。二是国家实行有别于经济发达地区的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政策,实施邮政储蓄运用本地化,由当地人民银行按一定比例转贷给农村信用社,以提高这些地区的资金实力。
(四)信用社要把服务“三农”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支持“三农”主力军的作用。一是要大力增存扩股,壮大资金实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留下的金融服务缺口。二是严格控制资金投向,在满足农牧民、农牧业生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大力扶持农牧区家庭养殖业、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等。三是农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结构,大力支持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带动农牧民致富达小康,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
(五)发挥央行“窗口”指导作用,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县域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央行要按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重点,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和不平衡性,制定有一定利益导向、便于执行的货币信贷政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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