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选。乡党委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11月20日前,要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关于两委组*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在《请示》中,要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核材料。
4、起草、编制大会有关材料。主要是: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组的意见;编制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5、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两委组*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大会议程(草案);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研究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等。会后,要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上,各代表团分组讨论,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酝酿党委、纪委候选人建议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党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闭幕后,首先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纪委书记,并将选举结果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一次全会后,要及时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选举结果。
三、关于选举方式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沈组通字[2005]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党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进行等额选举后,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后,执行5年任期。
2、关于代表的名额、比例构成及选举产生。我乡代表的名额确定为75名,具体名额由乡党委依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确定。要严格把握代表的思想*素质和议事能力,坚持先进性,注意广泛性,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构成。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妇女党员及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在代表选举中,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在应选名额内)。
3、关于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以保证任期内的相对稳定,更好地发挥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作用。要注意优化班子结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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