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x乡第xx次代表
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办法。LoCaLhost
一、中共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出席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共xxx乡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x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三、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1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中共xx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副书记1名;xxx乡出席x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选名额为 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出席x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差额为 名。
四、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x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共xxx乡第十五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x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确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在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辽中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然后,再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候选人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六、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使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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