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无误后登记会计帐,并与出纳收取的货币资金核对。此业务是由三方共同经手完成的,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很快发现,从而达到了制约、控制目的。在供电企业,其营业收入业务尽管是由抄表、审核、收费、会计共同经手完成的,但某些环节还存在一些弊端,特别是在现金回收拖欠电费环节中应研究制约、控制的有效方法,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弊端,达到控制的目的。此外,企业的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投资、往来款支付等业务,都应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而明确规定工作流程。
4、会计程序控制。会计部门是企业的综合核算部门,负责企业所有资金管理和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因而,对会计的核算程序规定非常重要。正如此,国家不仅制定和颁布了《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最近又制订并下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会计核算程序和控制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需要重视的是,会计的制证与审核职务应当分离,由不同的人来完成;会计审核岗位应有政策熟悉、业务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的人担任;加强帐务的核对工作,不仅上下级帐务要核对准确,而且对会计部门内的明细账与总帐,企业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帐等都要核对无误;对出纳岗位不得经管总帐、会计档案、修改会计帐、管理财务专用印章等限制作出规定。此外,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特别要注意对修改会计记录权限的限制,以防止会计记录被恶意修改。
5、投资权限控制。企业要扩大再生产,投资是必不可少的,但投资失误又是最大的失误。因此,对投资规定严格的审批程序,职能部门按程序工作,在投资论证基础上进行严格的审查,必然会制约乱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可靠性。
6、财产物资控制。电力是资金密集型企业,拥有的资产较多。加强资产的管理成为企业的重要任务。对企业非实物资产,如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款帐、其他应收款等应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定期核对、分析,并采取措施催收,防止因超过时效或债务人原因形成呆坏帐。对固定资产应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严格规定固定资产建立、转移、损失报废等报批程序,并进行定期清查。对企业存货物资,重点规定采购、保管、领发等环节程序和权限的控制,建立物资永续盘存制度,并加强财务部门对库存物资的稽核工作。
7、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经营工作的专职监督机构,可以根据监督需要,有计划的对企业内部经济组织进行审计和评价。鉴于电力企业包括多种经营在内的经济组织较多,内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内部控制体系的评审方面,即首先审查各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严密,再抽查一定数量的经济业务看是否符合内控制度的规定,从而对审计单位的内控体系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完善。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要建成一流企业,并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必须加强内部控制约束,防范经济上的违法违规,努力规范企业行为,为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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