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各科室有做好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的义务。
四、考核
(一)、考核层次:
公司实行二级考核,即:公司对科室,科室对个人。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
(二)、考核办法:
1、各科室依据公司年初制定的《总则》内容进行考核,按月计发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2、各科室依据岗位职责和《总则》考核内容,按月按时提交完成目标任务自查表,由经营集团根据掌握的全公司情况和科室提供的自查情况对科室进行综合考核。对未按时提交自查表和应提供考核依据而未提供的科室,将视为未完成任务(或放弃),不纳入考核,不计发当月效益工资;对提供数据、资料不真实的,不纳入月、季考核,同时在下次兑现中加倍扣除超领部分。
3、加班工资纳入科室年度费用综合考核;但公司统一安排的值班和突发性工作加班不列入考核。同时,加班必须由分管经理签署意见经理审批同意后,计发加班工资。
4、月、季、年考核兑现,一律按本《总则》的考核内容及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三)考核内容:
1、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分别得当月、季效益工资的70%;剩余30%作为风险金,全年或半年兑现一次;对全年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公司奖(惩)风险金的0-200%。对月、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可在效益工资基础上增发5-20%;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按完成任务的比例扣减,效益工资已发的,在下次考核中扣除。
2、按职能科室分工的目标任务和指标考核
(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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