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稽查局税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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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73 2、虚报安置比例,享受减免税 从企业账面看,2003年40家企业全部职工1734人,其中残疾人员722人,残疾人员占全部职工的41.64%;2004年38家企业全部职工人数1791人,残疾人员780人,残疾人员占43.55%,“四表一册”齐全。实地检查发现,一些企业的安置比例并不真实。其主要方式有: 一是“账外有账”。企业账面工资表中只反映部分正常职工和全部残疾职工人数,达到减免税所需的安置比例,另外一部分正常职工不做工资表,其工资支出不在账面列支。 二是“人外有人”。只在账面反映少部分正常工人以达到安置比例,其余生产工人工资通过临工工资形式支付(临时用工人数是否计入全部职工人数目前政策不明确)。 三是“厂外有厂”。企业在正常生产场所之外另有一地下工厂,生产经营相同的产品,收入合并,人数不合并。表面上,企业提供给税务机关的安置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实质上,地下工厂人数并未统计在内。 3、混淆流通与生产,变相享受减免税 检查中还发现,有些企业实现的产值与实际生产条件不匹配,有以流通(购销)企业冒充生产企业之嫌。 (二)涉外企业 由于涉外企业所占地方税税收比例较小,税务机关常常忽略对该类企业的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企业15户,查补税款、基金、罚款、滞纳金共计28.56万元,该类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印花税申报不足 在对涉外企业地方各税进行检查时,发现涉外企业在增值税等大的税种缴纳方面还是足额的,但在地方小税种缴纳方面,尤其是印花税缴纳普遍不够足额,大部分纳税人仅对销售收入这部分分月(季)按购销合同核定申报缴纳,但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在与对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财产租赁、财产保险、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借款合同、产权转移等一些合同或协议,大多数企业财务人员对这些合同或协议不知道要缴纳印花税,有的企业在收到实收资本和增加的资本公积也没有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他们在被查时都感到很冤枉。有一户企业在被查补的印花税中,仅上述列举的合同协议中就有六项未申报,加上资金帐簿印花税,共查补补缴了近2.8万元的印花税。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 一是少数涉外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四是个别企业没有把担任董事职务并且取得年薪的外籍个人在外国取的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五是个别企业代职工缴纳的应由个人支付的保险,未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某公司2004年在管理费中支付职工储金保险32万元,造成少扣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 三、分税种分析 本期共检查企业113户,查补收入746.64万元,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我局不再承担全市的所得税汇缴检查工作。 (一)资源税 本期资源税共查补207.40万元,占查补总收入的27.78%,主要是对矿石开采业和炉料加工厂检查中,铁矿开采业未按规定税额足额缴纳税款,以及部分炉料厂在采购矿石时未按规定扣缴资源税,所以造成本期资源税查补金额及增幅较大。 (二)企业所得税 本期企业所得税共查补158.6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1.25%,主要有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顺华房地产查补93.65万元,占查补收入的59.03%,二是东升化工、格林矿冶查补27.67万元,占查补收入的17.44%。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发扬“自信、顽强、拼搏、奉献”的**地税稽查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稽查质量,力争做好以下几项检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对马钢股份公司的稽查工作 二、开展对饮食服务业专项检查工作 三、与公安、国税联合开展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 **市地税局稽查局 二〇〇五年*月三十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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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市地税稽查局涉外企业专项检查年度工作总结 下一个公文方案: 在人大党员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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