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群众来访,亲自包案解决老大难案件,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并在全市、市直部门和乡镇,实行了党政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做到了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形式、程序和结案"七公开",截至目前,共有30多个单位的100多名党政领导,公开接待了群众来访,使一大批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2、双向责任追究制。对因解决问题不到位、排查矛盾不到位而引发的集体越级访的,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属于干部不负责任造成上访的,视情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实行诫免,对负有主要和重要责任的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工作中进行了严格追究,起到了较好地教育警示作用。对个别胡闹的上访人员,抓典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奖惩等紧密挂钩。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记录在案,作为年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治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对有关领导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并视情处理。
4、领导干部下访制。为提高办案效果,及时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上访量,我们摒弃过去在办公室等待接访的被动作法,将工作窗口前移,坚持主动下访调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确定每月10日-15日为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日。在下访中实行主要领导包接访、包问题处理、包督查、包责任追究和定办案单位、人员及办结时间的“四包三定”责任制,将领导干部下访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对下访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从批办、协调、调度直到解决,一办到底。去年12月1日以来,全市市乡两级141名干部开展了下访,深入到200多个村、企业,共接待群众来访160件次,已解决下访问题98件。今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我带领有关市领导及信访局、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西伏落乡、北段村乡、郑章镇、大五女镇5个乡镇下访,就没有解决的信访案件进行会诊,现场把脉,对5个乡镇的33起案件一一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并明确了包案的市、乡和有关部门领导,明确了解决时限。现在,这33起信访案件都在有效解决当中,其中12起已妥善解决。
5、市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综合案件,分别由市领导包案负责,组织专人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认真妥善处理,做到不推不拖,限时结案结访,避免越级上访。不能及时办结的,书面汇报办理进度。
6、"双责双制"考核制。"双责"即,自身分管工作的职责和包村职责,"双制"即,对乡镇领导干部履行业务职能和所包村稳定及发展全面工作实行考核制,以此明确责任,推促乡镇干部自我加压,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村级工作的整体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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