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标语的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同时评选出10家单位为2004年度“取水许可规范单位”,增强了企业、群众的水资源管理意识。
(二)“四五”普法活动,总结并通过验收。
(三)七月参加全市行政许可案件评比活动,并获二等奖(第四名)。
(四)八月设立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负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件。
(五)十月通过《我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审议。
(六)十一月制定并交流《河道采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十一月完成“三创”工作,统计2001年-2004年我市的gdp用水量,完成2005年我市集中式水厂供水情况统计报表。
(八)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二00六年工作
(一)完成2005年度的水资源年报和水资源公报编制。
(二)做好日常水资源管理,对未*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行政许可程序到统一窗口进行受理,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继续推行智能水表安装工作。在适当时候,把现有大口径表计量的单位,实行计量管理升级,并投入设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加强小
口径取水管道的其他计量设施安装力度。
(四)进一步实施浙价费[2004]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做好宣传,加强收费力度,严格执行新标准。
(五)重新汇编水法规。
(六)制订除河道采砂外的其它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积极完成省、市、局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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