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的宣教科承担“指委会”日常工作。
“指委会”的主要职责为:审议批准环境宣传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及其归口管辖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审议重大环境宣传教育决策、计划、活动;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2)健全环境宣传教育专业机构
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承担环境宣传教育职能的行政机构宣教科;成立县环保宣教中心,承担环境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
县环保部门宣教科的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负责实施;承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宣传、新闻单位对环境重大新闻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涉及环境保护全局性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评论的审核;牵头组织开展新闻采访宣传活动,定期召集新闻发布会;组织“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纪念日和各种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协调党校和各类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工作;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创先评先”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的社会培训事务;指导和协调中介机构、民间团体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开展一系列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县环保宣教中心的主要职责:
根据年度计划,积极完成各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等任务;织和承担纪念“6·5”世界环境日等社会宣传活动;承担环境文化、文艺活动;负责环保网页的维护;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库建设管理。
(3)建设环境宣传教育专业队伍
环保部门的宣教科配置环境宣传教育专职人员2名,环保宣教中心配置专职人员1名。宣教人员的基本条件:*素质好,热爱环保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掌握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熟悉环境宣教业务和专业技能,掌握环境宣教工作的规律,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受教育程度应达大专以上,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2、配置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环境宣教装备
(1)设备现代化。宣教人员实现办公自动化,人手拥有一台电脑,宣传科影视设备实现数字化,配备一部摄像机、一套电脑图像制作系统、一台数码照相机。
(2)宣教数字化和网络化。配置相应的文字、图像网上传输设备和接驳设施,与省宣教中心“江苏数字宣教”互联,传输信息、资料。
(3)资料库建设。资料库建设达到“两化”标准,文字资料收集、储存、查询实现电子化;影视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实现系统化。
3、实施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环境宣教工程
(1)环境保护培训工程。分别组织开展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在职职工、学校教师、乡镇街道干部、乡村干部开展生态知识、绿色社区建设、绿色学校创建以及环保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和环保产业从业人员等一系列培训工作。
(2)环境日主题宣传工程。围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环境主题日,联合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绿色社区建设工程。到2008年,全县1/4建制社区建成“绿色社区”;到2010年,1/2建制社区建成“绿色社区”。
(4)绿色学校创建工程。到2010年,全县所有学校要达到市级“绿色学校”标准,1/3学校要建成省级“绿色学校”。
(5)文艺宣传工程。每年,组织3场环保文艺演出。
(6)公益广告建设工程。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片或广播公益广告展播活动。
4、建立多元化的环境宣教投入机制
(1)加大政府投入
环境宣传教育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业务工作经费以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相结合的方法予以保障。2005年,实施环境宣教现代化方案,现配置硬件装备约需15万元;环境宣教业务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以后每年有所递增。
(2)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设立县环境宣教发展资金。其来源有:一是有关项目补助;二是国内热心于环境保护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的赞助和捐赠;三是国(境)外有关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四是其它合法资金。县环境宣教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环境宣教重点工程和活动的开展,奖励对环保宣教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资助有利于环境宣教的社会公益事业等。
(3)建立“以活动促发展”的机制
通过与有经济实力的相关单位联办各类环境宣教活动等,吸纳系统外资金。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宣教活动的同时,不断提高环境宣教机构的活力。
三、环境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
在省、市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认真分解落实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职责,加强检查考核。县环保部门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抓住发展机遇,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加强和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有序推进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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