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对现有的、已不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应加以修改、颁布执行;对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缺失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应加以制定、实施。如对<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从法律上明确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并赋予更多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鉴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的法律困境,要求银行在清收不良资产时要充分利用好法律手段。银行法律服务人员不仅精通法律,还要成为金融专家。不仅精通本国金融法规事务运作,还要熟练掌握一体化国际市场中的法律事务运作方法。同时还要求银行运用新兴的网络技术尽快建立和完善资产处置的电子化管理系统,使资产处置管理工作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法律框架基础。即国家法律形式规定权贵关系;二是市场惩罚和政府约束弥补;三是从文化和道德角度来约柬。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列出黑名单,并将其公诸于世。这在—定程度上约束经济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信息的有效性。
(四)培养高素质的银行管理人员和苴管人员
保护银行的第—道防线是有能力的管理部门,这就要求银行管理人员要具有良好的道德、足够的训练、对信贷审批和风险控制程序具有较好的经验和管理能力。另外,还应有一批优秀的银行监管人员。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商业银行存在着日常监管不及时而且缺乏连续性和全面性只注重合归性检查,不注重风险监管等倾向,不能及时纠正内部控制薄弱方面、贷款管理不严和违规经营等问题,造成不良资产不断积累。
(五)完善金驻机构的市场退出机.1
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逐步在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开展自主自愿的收购、兼并等活动.让那些已经资不抵债、经营无方的中小金融机构彻底死掉。要逐步取消禁止跨区域、跨行业机构整合的制度规定,让好的中小金融机构摆脱行政区域限制,通过其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做法和技术的广泛传播,带动更多的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走出困境。
(六)坚持“实效”化解原则,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清收已形成的不良资产
(1)集中清收。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自不良资产分布情况,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进行统一清收;(2)招标清收。针对清收难度比较大的不良贷款,可以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制定奖励措施,拨出专项费用,最大限度地化解不良贷款;(3)奖励清收。设立不良资产专项奖励基金,实行工效挂钩的办法,激励清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无形任务与单位具体任务结合起来;(4)贲责任清收。对以往经营中因疏于管理、人情贷款、违规贷款以及其他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并限期完成收回任务;(5)依法清收。依靠法律手段,加大依法清收不良资产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企业的处罚力度,杜绝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为降低不良贷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6)信用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或有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列出黑名单利用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迫使有关企业强化信用观念,增强还贷还息的主动性。
(七)采取多种处置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的进度
(1)债务置换。将持有的债权在不同债务人之间进行债务互换实行债务转移,为资产的处置创造条件。(2)资产置换。将债务资产与非债务资产进行置换。主要通过以物抵贷、以及其他可以清偿债务的财产和实物资产转债权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资产。(3)企业重组。利用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企业合并、兼并等企业重组方式,以优并劣,以强带弱,达到转化不良资产的目的。(4)产权置换。在企业改制中实现企业产权置,通过由弱到强的转换,转化不良资产。(5)土地置换。采取级差地租置换的方式.对不同地段土地通过互换与城市改造、市政开发相结合,银行提供一揽子金融暇务,置换出不良资产。(6)转让拍卖。积极寻找处置商机,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努力将不良资产转让拍卖,及时处置不良资产。(7)信贷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现金收入属性资产或不良资产组合,并以此为支持转化为一种或多种证券,然后进行增级,促进它们销售进程。不良资产证券化是—种处置不良资产有效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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