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维修养护xx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不包括乙方所购房产的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工作;
2. 责成乙方及xx小区的其他所有人将其各自所购单元房保持在良好状态,并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补救因乙方或其他所有人的过失而出现的不良状态,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有关责任人员承担;
3. 更换xx小区共用部位损坏的设施;
4. 负责共用部位的照明设备的经常性维护和保养;
5. 修理公共部位的机电设施,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 防止任何人,包括乙方及其他各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规定,占有xx小区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的任何部份;
7. 负责清除xx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障碍物;
8. 维修和维持xx小区共用的排水管道、自来水管道、热水管道、燃气管道、采暖及空调管道、消防管道、电梯、自动扶梯、电线及电缆、玻璃幕墙、音响广播设备等及其有关配套设备;
9. 维护xx小区的共用电视天线及共用*;
10. 清除xx小区共用地方的垃圾,定期处理垃圾,并负责维修垃圾堆积设备, 但商业性垃圾由乙方或其他单元所有人自行清理;
11. 清除xx小区内外及其所占土地的违反本公约规定而设置的任何结构、装置、标志牌、遮阳物、托架、广告和其他物体,并责成有上述行为者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害作出赔偿;
12. 禁止乙方及其他单元房所有人或任何其他人仕违反本公约或违反x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改变或损坏xx小区的任何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或有关责任人员承担;
13. 采取一切必要的、有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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