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下旬)。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8月5日前,各专业工作组拿出具体实施方案;8月8日,专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8月中旬,由市政府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向市人大作专题通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上旬到10月中旬)。集中一段时间全面宣传政府有关公告,宣传这次专项管理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政策,形成有利于专项管理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车主限期自行妥善处置从事无证非法营运的残疾车,并着手开展残疾人车主的就业安置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对非法营运的残疾车开展集中查禁和分层次处理,对现有的残疾人车区分情况分别进行置换和赎买,使残疾人普遍使用符合残疾人车标准的代步工具,做好残疾人车主的安置保障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份)。进一步夯实各项措施,逐步落实以公安为主体的长效管理,对在上路行驶的残疾车加强路检路查,对利用残疾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防止回潮和反弹。
㈤保障措施
⒈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市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残联、劳动局、工商局、城管局、环保局、财政局、法制办、信访局、技监局、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舆论宣传、安置保障、车辆置换、现场查禁、信访接待五个工作组,并从上述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要求各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要成立工作小组,根据整治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⒉落实专项资金。本着“市里多承担一些资金,区里多承担一些责任,社会各方齐心协力”的原则,合理分担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置换、残疾车车主安置补贴、自谋出路的贷款补贴、残疾车折价处理、特困对象安置补助等。据初步测算,这次专项整治共需资金 万元,其中安置保障 万元、车辆置换 万元。初步商定市财政拨专款 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万元。
⒊加强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加大就业安置保障力度,将全市城镇居民中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关心残疾人的家庭生活,对特殊困难的给予特殊照顾。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利益,加强无障碍设施等建设,逐步创造条件方便和服务残疾人。
⒋深入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加强残疾人车的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也比较大,稍有疏忽,容易引起误解和引发事端。全市上下都要统一思想,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抓住安置保障这条主线,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切实加大安置保障力度,真正做到“帮助一人,保障一家,稳定一片”;要强化预警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确保如期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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