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查找问题和解决问题为重点,党组一班人带头自我剖析。把廉洁自律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上充分运用“三讲”和学教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摆问题,深刻自我剖析,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分清是非、统一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的目的,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向分院报告。会后,党组负责向全体干警通报了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根据县直机关工委与我院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互相促进。纪检组与反贪、批捕、起诉等各业务科室局签订了既管人又管事的《目标管理责任书》9份,层层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并提出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了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并作为考核科室、干警的一项硬指标,极大地调动了科室局、每个干警抓办案促工作防违纪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领导齐抓共管,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改变了过去工作被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
2、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制,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检察长对全院负责,党组成员和副检察长按照分工负责,科室领导对本部门负全责。坚持实行考核、民主测评、执行报告、监督检查、廉政档案等五项制度,确保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3、建立以从严治检为核心、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队伍管理机制。从干警作风、业务、思想等方面,反复研究,制定和完善了干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4类28项,并将各类制度汇编成册,下发给各科室局作为日常行为准则。
4、建立以提高案件 质量为核心的业务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实行《自侦案件内部制约制度》,发挥批捕、起诉部门的职能,加强了对自侦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实行《案件跟踪考核制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逐步实现检察责权责任化、业务工作规范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执法保障制度化。
六、以支部活动为依托,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局,与具体检察业务同步检查落实外,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作用,以支部工作、党小组党日活动为依托,工、青、妇、纪检组各种组织协力齐抓共管,着力加强干警和党员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科学文化建设。一年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党日活动、党员学习及支部工作。认真坚持党日活动、 党课制度,支部每月活动2次,党小组每月活动2次,每季度上党课1次,参加率达98%以上。组织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党章等20多次,召开支委会4次。抓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参加各类培训6人(次)。注重党员电化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和有关电教片8部。支部组织走访干警家属24人次。认真开展了党员评议工作,参评率达100%,做到了评议认真、处理及时。帮扶雷台村协商解决水泥20吨,济困帮扶捐款3000多元。
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工青妇工作开展不全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和报送动态信息与县上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找准差距,采取措施,积极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能力,不断把精神文明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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