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肉”屠宰点,现场检查有无病害和灌注水,经检查合格后,由执法人员加盖“自贡市放心肉工程准入专用章”,然后由经营人员分送到经营摊点。
(三)行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自贡市动物防疫实施细则》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法律保障,全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努力在全区推行好一系列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管理制度,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
实施《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制度,经营者合格证发放证率达100%。
实施《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规范动物诊疗秩序。
实施生猪免疫证和免疫标记制度,切实保证免疫质量,猪瘟免疫率常年保持98%以上。
实施《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防止假劣兽药和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使用。
实施《自贡市饲料销售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明书》,确保饲料经营环节无假劣和不合格饲料产品销售,保障畜禽安全生产。
实施异地引种检疫申报管理制度,防止疫病传入。
四、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巡视监督力度。
畜牧部门在明确自身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区农林农机水利局“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检查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抽出人员配合搞好由区“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对“放心肉”定点屠宰点、示范市场、准入室、经营户等位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两证一章”和“自贡市放心肉工程准入专用章”,从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区放心肉工程的全面实施做出畜牧部门应有的贡献!
贡井区农林农机水利局
二00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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