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把旅游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龙头,加强统筹规划,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景区开发,改善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
四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坚持把发展小城镇作为大战略,逐步把县域经济发展转到农村经济与城镇经济并重的轨道上来。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100个小城镇为重点、以改善城镇基础设施为着力点、以强化城镇管理为手段,全面提高小城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经营市场化,基本完善县城供排水以及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0%以上。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积极推广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融资的城市建设模式。抓住国家支持建设“南贵昆经济区”的机遇,支持贵阳等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围绕交通大通道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规划和发展配套产业;建设好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各展所长的经济区和产业带。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制创新和对内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一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着力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取消所有制界限,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行公平待遇,平等竞争;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明显提高。
二是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除极少数必须由国有经济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基本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选择优势行业和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国有经济不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采取产权出售、股权转让等形式,拓宽国有经济退出通道,加快退出步伐,基本完成现有资源枯竭矿山和重点行业扭亏无望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三是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调控机制。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目标,加快发展资本、产权、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深化财政、税收、金融、价格、投融资等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切实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增强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
四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是继续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扩大开放。坚持把改善投资软环境作为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服务环境。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投资软环境评价和监督机制,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行政服务体系。继续以东部沿海地区为重点,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抓住我国将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机遇,着力扩大与东南亚各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采取新的招商引资方式,加大力度引进跨国集团和大公司,利用外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扩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大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推进出口市场、出口主体、出口方式多元化;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劳务输出。力争使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大幅度提高。
(四)加快稳定脱贫奔小康步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力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续抓好麻山、瑶山地区的扶贫开发,重点推进雷公山、月亮山等极贫地区的扶贫攻坚,高度重视乌蒙山、武陵山等地区的脱贫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扶持贫困地区种养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做好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四城市对口帮扶和社会定点扶贫工作。逐步解决返贫问题,巩固脱贫成果。一手抓扶贫,一手抓促强,不断完善建设经济强县的有关政策措施,启动实施第二轮经济强县建设工作,支持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进一步加快发展,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指导和援助等服务体系。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引导转变择业观念,完善市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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