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组主考、部门间互评的评议考核机制,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促进部门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又使各部门间在交流中找到差距,激发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的积极性。
四、以扩大宣传力度和深度为着力点,努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建设部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依法治景进程的推进,管委立足对外、对内宣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对外,通过与周边村庄召开可持续发展座谈会、组织经营业户、讲解员培训班,开展护林防火宣传,组织普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组织开展“靠山、用山、爱山、护山”宣传教育,并把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印制成册,分发给内村庄、单位和农户。2004年年底,在北九水游览区评选73户“爱山护山”人家,使共爱山川意识深入人心。对内,编写发放《干部职工知识读本》,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在《信息》中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对涉及执法焦点、难点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拓展了执法工作的视野。
五、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调研为突破口,高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强化依法行政,管委对适用于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针对现行规章对管理权限规定不完整或不明确的方面,加快政府规章制定进程。目前,风市场准营制度已经列入青岛市政府立法计划,调研工作正在进行。同时,根据全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在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调研工作,多次协调省、市的法制部门,组织调研,着力解决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和执法机构膨胀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探讨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综合执法新体制,为风景名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六、以依法加大综合整治为总抓手,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和秩序
围绕旅游秩序整治工作的焦点、难点问题,管委立足机制创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起综合执法新机制,为科学执法、优化旅游秩序和环境提供重要保证。
(一)坚持规划先行,为依法治景提供科学依据。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对保护工作造成的冲击,及时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召开规划修编联席会议,征求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向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为规划修编工作按计划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规划范围内海岛资源、文物资源的普查,为资源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依法查处和制止资源破坏行为。在规划建设中,管委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予以拨回,对不服从规划,违法占地私自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先后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拆除违章建筑50余处,建筑面积达2300余平方米;从社会上首批招聘10名热爱、责任心强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义务监督员,为资源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创新讲解员管理机制。充分借鉴外地风的成功经验,对从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将讲解员数量由过去的360人削减到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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