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在不影响他人同样权利的情况下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每个人的创造愿望与创造才能、创造成果都得到社会的尊重与承认。只有这样,全社会各种积极性与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社会财富才能充分涌流,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达到社会的普遍繁荣与福祉。
社会活力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增长的保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离开了社会活力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构造和谐社会便失去支撑。
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以社会的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创立一切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承认和尊重的机制;创立海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创业受到鼓励的机制;创立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有利于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用人机制;创立劳动、知识、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每个人的创造权益都能得到社会的保障。只有每个人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保障的社会,人们才可以激发出创造愿望并努力创造财富。
开放流动、尊重宽容、有序竞争方有活力
充满活力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开放的流动的社会。在一个开放、流动的社会中,各种社会资源与生产要素通过自由流动与组合达到最佳配置,因而是最有效率的。在开放、流动的社会,不同阶层的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形成一种人人努力,开拓向上的动力与精神。另外,开放、流动的社会还可以化解城乡二元体制的矛盾。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一些有碍社会流动的因素,阶层之间、城乡之间还没有完全形成顺畅的、开放的、平等的流动机制,必须逐步加以改革。
充满活力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多元化与宽容的社会。和谐社会关键在“和”,而“和”的关键在于“不同”。社会多元化是社会进化与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富有活力的基础,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它表现为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利益诉求等。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必须互相尊重,友好相处,这种尊重表现在个人的思想和生活中便是宽容意识,宽容意识的本质是对人的基本权利和个性的尊重,对个人自由的尊重,这是社会成员个性发展的条件。
充满活力的社会还应当是一个有序竞争的社会。竞争是生存能力的培养与主体精神的体现,它体现在公正的规则下通过平等竞争,发挥个人潜能,实现个人的价值。社会通过个人与企业平等自由的竞争,促进社会效率的提高与社会进步。因此公平竞争最终带来的是整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整合管理资源健全管理机制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现代化战略研究所所长、教授 段华明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一管理格局的有机运行,保证了社会的安定有序。这种运行机制体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动力机制,为社会的运动、发展、变化提供和传输着能量;另一个是协调机制,维护和保持着社会各阶层及各种力量之间的协调、稳定、平衡。
党委领导主要表现为统筹兼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揽全局、全面筹划,兼顾各方,协调发展,有效地实现社会整合。而政府则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中国的社会转型,引人瞩目地出现了众多的社会组织,即非政府、非赢利性质的社团组织。社会组织不论是*领导型的、还是业务管理型的,不论是利益代表型的、还是公益服务型的,不论是文体联谊型的、还是学术交流型的,都能起到政府起不到的作用。社会组织具有服务的功能,为成员办实事;既协调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利益,也协调国家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还具有智囊团、思想库的功能,近年政府出台的大思路有不少来自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还可以充当社会的安全阀,在社会冲突起于青萍之末时,最先觉察到社会冲突的是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社会组织,早觉察,早预警,就可以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起到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的重要作用。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和谐社会重在建设,更要注重管理。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在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效能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征服自然: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认识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郑志国
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这既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一种新认识。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高度统一状态。其中生产发展是生活富裕的基础和前提,生活富裕是生产发展的动因和目标,生态良好是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的保证和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是一种具有高等智能的社会动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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