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项目实施 本项目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由业主委托设计,筹措建设资金,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执行国内外合同法有关要求,并组织施工与生产。
9.2实施进度安排
2004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5年3月完成工程设计;
2005年4月工程招标并开工;
2005年底试运行;
2006年3月投入使用。项目建设为一年完成,到2004年底9.3工程招投标
9.3.1招投标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内容进行招标
工程设计、监理招标、土木结构建筑招标、设备招标、工艺及设备安装招标。
9.3.2招投标组织形式
为保证工程项目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序的原则下进行,,工程项目招标阶段由乡人民政府组成专门机构进行调控、把握。
一是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投标者进行资格评审,参加人员为有关领导、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财务经济专业人员,5人以上单数组成。
二是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有关领导和有关技术、财务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程序依下图所示:
招标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刊登评审通告、招标通告→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现场勘察与标前会议→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开、评标→定标并签约
10.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0.1编制范围与依据
(1)投资估算编制范围包括垃圾处理场全部配套设施;
(2)《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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