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黄金时期,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一个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处于这一发展时期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开始进入了新的重要时期。但是必须看到,我们面临的国际环境和肩负的历史任务异常严峻和艰巨。从国内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我们已进入一个十分重要的关口,世界上一些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这一关键时期,在推动社会协调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如果政策把握得当,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社会结构转型,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往往;是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反之,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各种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拉美现象”。(走出困境的是亚洲四小龙)。,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正确把握这一时期的特点,适时进行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就会快速发展,反之,就可能出现经济停滞不前,社会矛盾突出,两极分化加剧甚至造成社会震荡。现在,我国正处于这样一个时期。矛盾的主要因素。因此,如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把握好这一社会发展规律,高度重视收入差距问题,建立公平的社会发展环境,做到趋利避害,实现平稳过渡,成为是我们党我们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
(2)差距过大。很少有哪一个国家不存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但我国的上述差距是如此之大,且还在扩大之中,这是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性障碍。
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收入差距。一般来说,低于0.2表明收入分配过度平均; 0.2—0.3之间,为相对平均;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0.4—0.5之间为绝对不平均区间,表明收入分配趋于两极分化;超过0.5则属极度不平等,极易出现社会不稳定甚至动荡。为了防止社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和动荡,各国通常都把基尼系数0.4,是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从我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来看,1985年为0.255,1990年为0.331,2000年突破“警戒线”达到0.409,2002年上升为0.433,现在约0.44。这是综合水平,我们再看看一些单项:目前严重的存在着与此同时四大差距,即: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地区差距、阶层差距。
1.城乡差距:高楼拔地而起、面貌日新月异的城镇与生态环境恶化、面貌变化不快的农村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农村依然是中国大地上最落后的社区。中国的城市像欧州,农村像非洲。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上世纪80年代1.8:1;90年代2.5:1;2003年3.24:1。如果再考虑到城乡之间在住房、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福利以及教育、文化事业等公*品分配上的差异,实际差距估计在6:1。有专家测评:我国农村和城市社会发展相差10年左右。宁夏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3:1。
工农差距:正在转向技术密集型、规模扩张的工业与规模分散经营、劳动生产率低下的农业形成鲜明反差。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中最弱质的产业。最大的不协调就是国家gdp中农业增加值不到15%,而农村劳动力占全国总劳力的50%以上。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法国的5%、印度的75%。
3.地区差距:经济加速发展、社会日趋文明的东部沿海地区与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的西部地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西部地区依然是中国发展水平最低的板块。
2000年与1990年相比,东部地区的人均gdp与中部、西部的差距扩大了4.96倍和5.16倍,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中部、西部地区的差距扩大了5.39倍和6.07倍,东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中部、西部地区的差距扩大了3.58倍和3.94倍。最新的数据表明:西部12个省区,面积占全国的71.3%,人口占28.6%,但gdp占不到全国的18%,而发达的广东、江苏、上海、山东和浙江五省市gdp占全国的45%。
若以工业化的阶段特征来标记,东部发达地区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后期;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西部落后地区则刚刚进入工业化的起飞阶段。
这里我想强调一个观点:我们不能把区域差距扩大简单地看成是市场起作用的结果,从一定意义上说恰恰是市场不能充分起作用的结果。这对我们西部地区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城镇居民收入之比由1.94:1扩大2.26:1[z1] 。
阶层差距:迅速崛起的富裕阶层、收入持续增长的城市居民与收入低水平徘徊的农民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农民依然是整个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
4.城镇、农村乡内部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急剧扩大。1990年全国城镇居民10%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比是3.5:1,到2002年已骤升至7.89:1;10%高收入户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17.6%上升至24.7%,10%低收入户占总收入的比例由5.7%下降至2.9%;农村居民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已接近10倍的差距。2002年我国总计8.69亿元储蓄存款中50%为不足10%的人群所拥有,社会财富已日趋集中于少数人手中。2.行业之间:1980年改革初期,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明显,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1.8:1,1990年为1.72:1,2003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扩大为4.6:1。
应当承认,在任何社会中,收入差距的产生和存在是客观必然的,也是不可能消除的。但关键是要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悬殊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收入差距本身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其忽大或忽小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产生的历史原因;同时,又具有一定社会功能,或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或造成社会经济生活的失序。合理且适度的收入差距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如果收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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