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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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制 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考 勤 制 度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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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机关工作人员保持清政廉洁的规定 下一个公文方案: xx饭店文明职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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