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无法达到无公害生产的环境要求。
3、体制不顺影响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由于部门之间工作上缺乏协调,职能上存在交叉,有利的多头执法,无利的推诿扯皮,影响了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如在农产品市场监管上,农业、工商、技术监督、药监局等“多龙治水”却成效不大;农产品和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设立,不利于减少行政成本;群众搞“四荒”开发需要多个部门审批*,有的甚至只收费不服务,群众缺少稳定感和权属感,意见很大;农高区由于体制不顺,也一直难以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
4、生态建设投入不足。生态农业建设投资大、见效慢,尤其在起步阶段。我市虽然在生态农业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先进地区比还有较大差距,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再加上投入比较分散,还不能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和引导效应,多元化、社会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影响了生态农业的发展。
5、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发展生态农业,农民需要优质种苗、肥料、技术和信贷等多方面的服务,但目前看还缺少为农民服务的软件环境。如荒山开发、退耕还林等项目往往要在实施几年后才能得到回报,但农民贷款难度还很大。有效的信息服务将有益于农民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以满足市场要求,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但目前给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三、对策与建议
生态农业能够实现农业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功能,在生态市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代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根据生态市建设要求和生态农业的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制订规划,使生态农业进入规范化发展轨道。规划是龙头。由于我市还没有生态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部门在制订实施专项规划时还缺少科学性、存在随意性,难以做到整合资源、统筹安排。为此,建议尽快研究制订全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引领全市生态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成立生态农业建设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加强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发展生态农业的强大合力。
2、拓宽融资渠道,保证生态农业投入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将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一县十三乡”扶贫开发、农业科技、龙头企业等政府扶持项目,都要向生态农业方面倾斜。县(市)区财政要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配套经费,专门用于生态农业建设,并根据财政状况逐年增加。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 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农业,逐步形成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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