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组织农户共同参与的一种经济利益联合体。这类合作组织共有16个,占3.4%。如槐荫区蔬菜加工协同协会,由樱龙食品公司牵头兴办,发展会员120个,以订单形式组织1000多户农民联合生产、加工、销售圆葱、牛蒡等蔬菜,基地面积发展到5000亩,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
四是专业协会型。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经政府部门审批或农民自发组织而成立,对内提供技术指导,对外推销产品、开拓市场。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有28个,占总数的6.0%。如1997年组建的历城区董家镇张而草莓协会,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北京、天津等国内20个大中城市,现有会员200个,日均销售草莓4-5万斤,会员户均年收入4.5万元。
五是股份合作型。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成立,对外一般称为公司。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30个,占总数的6.5%。如长清区万德种子专业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现有社员8000多户,合作社资本总额71.66万元,分8334个股份,每股50元,集体入股30万元。这个合作社的建立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玉米制种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制种基地3万亩,社员户均增收1000多元。
综上所述的各类合作组织,不论层次高低和辐射面大小,都带动了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盘活了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快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步伐,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社会不同层面对合作组织的性质与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合作制过时论”、“经济条件论”等错误看法。部分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村级组织认为合作组织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和集体不宜插手干预,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合作组织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许多实际困难还难以靠自身力量解决。同时,少数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组织是“重新入社”,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
2、管理比较混乱。目前合作组织还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许多合作组织由于怕麻烦、怕“双重收税”不愿登记。全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只有126个,仅占总数的27.2%,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40个,占登记总数的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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