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调解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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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爱岗敬业、勤于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从而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得到了解决和有效控制,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有效遏制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上升势头。 三、研究方法、讲求策略,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纠纷性质有轻重缓急,有冷热状态也有纠纷对象的粗细,这就要求我们在方法和策略上下工夫。为此,我们制订了“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机制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研究方法、讲求策略,我们深深的知道各类矛盾纠纷一味地靠捂、靠压,往往事与愿违,有时还会导致矛盾激化,我们在排查和处置矛盾中注重规范和疏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做好排查工作。我们构筑了市、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信息网络,培置了一大批信息员,把触角深入到全市的角角落落。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实行包村制,坚持每周包村下访一天,指导村(居)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和调处预案。真正做到未动先知,人动我知,提前介入,为及早发现、疏导矛盾,争取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实现了真正的关口前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化解矛盾和解决难点问题的多少及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而不认为矛盾排查的越多,工作就越糟,使矛盾排查制度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和坚持,增强了全市各乡(镇)排查解决矛盾的主动性。二是畅通接待渠道,给群众说话的机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每月定期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坐班,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或预约调处矛盾纠纷。对接访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谁坐班接访,谁负责参与调处到底。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对于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帮助当事人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三是抓好解决工作,将调处纠纷与解困帮难结合起来。首先,我们要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排查发现的矛盾做到小事快办、大事专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意见,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坚决杜绝接而不调,调而无果现象的发生。其次,我们注意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组织干部下基层,上门解决他们的求助和实际困难,消除、缓解了极少数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家致富上来,以经济大发展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做好教育工作。对有违法越级上访行为或煽动他人闹事者,无理抗交农业税、承包款,不安分守己影响农村稳定者,建议上级部门对其开办强制性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登门讲解,个别辅导等方式,做好转化工作,并建档跟踪监督。去年以来,我市共开办此类培训班13个,培训重点人员400余人。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群众遵纪守法、有序上访和履行义务的观念得到了增强,全市矛盾纠纷、信访量明显减少,没有发生一起赴省、市上访事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市经济的稳步增长创下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上是我们工作的几点做法。回顾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其它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上级的要求相比,我们仍需努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会以“十六大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要求,自加压力,开拓创新,奋勇拼搏,继续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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