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重点做好条田平整1.6万亩,修建配套水利建筑物175座,灌渠砼板防渗50.6公里,努力解决长期以来农牧民浇水难的问题。三、县财政拨专款解决在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障,提高“三老”人员生活补助费,为在职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办理合作医疗和大病住院保险。四、加强社区阵地建设,解决4个社区的办公场所,为每个社区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解决社区阵地建设滞后和人员少的问题。五、县财政拿出23万元,加强全县25个村的阵地建设,解决群众无场所议事的问题。六、为600户农牧民修建沼气池,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七、年内完成县小学民汉合校综合教学楼建设,继续抓好科级以上干部“一助一”控辍保学工作,努力解决全县失学儿童辍学问题。八、年内完成县海瑛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扩建工作,改善适龄幼儿入园(托)条件。九、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年内兑现2003年底以前领取两证(独生子女证、光荣证)农牧民家庭每户2000元奖励金。十、投资2000万元,力争年内宝浪大桥开工建设,缓解县城交通压力。
20多年来,博湖县“三个文明”一起抓,民族团结形势越来越好,极大地焕发了各族干部群众的团结拼搏、共建博湖的奋斗精神,县委、县政府不失时机地把这种精神积极引导到物质文明的建设中,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0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50782万元,同比增长13.6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000万元;同比增长1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606万元,同比增长13.5%;农业连续夺取第20个丰收年,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3560元。
回顾多年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博湖县的基本经验是:
一、党委重视,领导带头,精心组织是搞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关键。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不懈地对干部群众进行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兵地团结、油地团结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思想基础。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发展博湖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积极推进县域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搞民族团结教育,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
四、全心全意为博湖各族人民大办好事,是推进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深入的有效途径,不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做好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
五、民族团结教育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形式上不断创新,方法上不断改进,内容上不断丰富;要着眼于多办实事,注重实效,使人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
多年的实践,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抓好民族团结有效地促进了县城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建设的发展又为民族团结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增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说服力,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差距和经济文化上的差距,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因此,他们将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三个文明一起抓,为建设一个18个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文明昌盛的新博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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