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聘用合同规定,不按规定支付工作报酬,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升学、出国(境)留学、定居或调动、辞职的;
4.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或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违反合同规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聘期内,乙方要求终止聘用合同,凡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甲方出资进修、培训又未满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按比例追缴乙方的进修、培训费。
甲乙双方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由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再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审核及鉴证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同级人事鉴证部门鉴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审核部门、鉴证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它是建立聘用关系、处理人事争议的依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肥学院后勤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和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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