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节借款人应按照本协定附件所规定的分期付款时间表偿还贷款本金。
第三条项目的执行
3.01节(a)在遵从本节(b)的前提下,除非上下文另行要求,则《开发信贷协定》的第2.02(b)、3.01、3.02、3.03和4.01节以及附件1、2、3、4、和5将被纳入《贷款协定》,但需对上述各节(除3.01(b)节外)和附件2、3和4,进行如下修改:
(i)“协会”改为“银行”;
(ii)“信贷”及“信贷帐户”该为“贷款”和“贷款帐户”;
(iii)“该协定”该为“该《贷款协定》”。
(b)只要《开发信贷协定》所提供的任何一部分的信贷资金尚未偿还,以及除非银行另行通知借款人,则:
(i)协会根据《开发信贷协定》的本节(a)所涉及的《开发信贷协定》的任何一节和附件,以及根据《开发信贷协定》第2.02节第(a)段的规定所采取的,包括其所批准的所有行动,都应被视为以协会和银行的名义和代表协会和银行所采取的。
(ii)借款人根据《开发信贷协定》的任何章节和附件向协会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应被视为提供给协会和银行的。
第四条银行的补救规定
4.01节根据通则第6.02节第(1)段,对下列增补事项,即《开发信贷协定》的第5.01节所述的事项,予以特别说明。
4.02节根据通则7.01节第(h)段对下列增补事项,即《开发信贷协定》的第5.02节所述的事项,予以特别说明,只是在这些章节中,“协会”均应改为“银行”。
第五条生效日期;终止
5.01节在通则12.01节第(c)段的含义范围内,规定下列事项作为本《贷款协定》生效的附加条件,即:除了与本协定生效有关的之外,《开发信贷协定》生效的所有前提条件均已得到满足。
5.02节兹确定本协定签字后的九十(90)天为《通则》的第12.04节所要求的日期。
5.03节倘若《开发信贷协定》早于本协定终止,本协定中所提及的《开发信贷协定》中的条款仍继续对借款人和银行有充分、有效的约束力。
第六条
借款人的代表;地址
6.01节按照《《通则》》11.03节的规定,借款人的
财政部长被指定为借款人的代表。
6.02节按照《《通则》》11.01节的规定,现确定如
下地址:
借款人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传号:22486mfprccn
北京三里河电报挂号:北京finanmin
财政部
邮编:100820
银行方面:
美利坚合众国电传号:248423(mci)
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64145(mci)
西北区h街1818号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邮编:20433电报挂号:哥伦比亚特区,
华盛顿intbafrad
本协定的缔约双方,通过其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于上述日期在美利坚合众国哥伦比亚特区,以各自的名义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授权代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
周文重副总裁:
r.奇塔姆
附件:分期还款时间表
到期偿还日偿还本金额(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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