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人员,对车辆必须进出站的检查,凭安检合格证报班及签发行车路单。
四、客运车辆车厢内不得堆放、携带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车顶行李架装载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长途客运车辆每日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必须选配两名一级大客驾驶员,交换驾驶,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六、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砂袋、防滑链条、灭火器。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杜绝“三品”上车。
七、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除在车站用广播宣讲旅客乘车须知外,承包者及驾驶员更要宣传:乘车过程中,请你们珍惜生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八、严禁超载行驶,凭票乘车,如承包者及驾驶员要求多载,站务员有权拒绝开票,调度拒绝签发路单和各种行车手续。
营运车辆补充协议
为加强站场管理,维护营运秩序,确保站场安全,特规定如下:
一、凡进站营运车辆一律不准在车站内外喊客、拉客,出站后车辆沿途5公里之内不准揽客,违者,每次处违约金200元。
二、车辆必须按时发班,不准拖延时间,不准提、扯其它班车的车票,违者,每次处违约金200元;提、扯其它班车的车票的,不开结算单,不予结账。
三、班车进站按指定区域下客,指定区域待班,提前10分钟入库,车头朝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争抢车库,违者每次处违约金100-500元。
四、发车前必须关好车门和仓门,站务员按操作程序指挥发车时,车辆驾驶员必须密切配合,服从指挥,驾驶车辆慢慢驶出车库,违者,每次处违约金200-500元。
五、车库前严禁人员围坐闲谈、所饭等,违者,每次处违约金100-200元。
六、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站场规定,严禁堵车、堵库、堵门,违者,每次处违约金100-2000元。堵车、堵库、堵门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七、营运车辆不准随意倾扫垃圾,违者,每次处违约金50-100元。
八、营运车辆不经调度允许,禁止私自加班、强行加班、跑黑班,违者,每次处违约金3000元。
以上规定,望各车主自觉遵守。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