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风评议社会承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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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副本一并上报,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承诺事项 (1)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使当事人满意。 (2)成立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30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3)变更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4)注销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完成。 (5)受理上访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答复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完成服务项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承办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工作不负责任,不依法办事,违规审批,为违法社团注册登记,或因对社团活动的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承办人员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地址:通化市民政局纪委(电话:3213230)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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