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县医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各乡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结合实际选择医院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参学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科学安排活动时间,合理设计步骤,确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主题、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要区别对待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医疗技术骨干、医生护士、后勤保障人员、临时人员等不同岗位党员,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要创新活动载体,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在医院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科学发展争先、组织建设争先”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先”活动,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争当科学发展先锋”活动,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根据医院的特点,充分运用宣传栏、黑板
报、标语等载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健康**县”建设相关内容,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各地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用具体事例、生动细节、精彩画面、鲜活语言,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吸引力,提高宣传效果。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积极参与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的结对共建,互相帮扶,左右联动。要妥善处理工学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的有利契机和强大动力,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以及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基层党建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活动和“唱读讲传”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日常医疗医护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强化活动保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医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积极搭建医院与其他基层党组织联手共建的工作平台。县卫生局要及时了解掌握、帮助解决各医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医院要结合实际,落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活动经费和工作力量,要厉行节约,讲成本、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尽量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各参学医院要据此制定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各乡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实施,并报全县医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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