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昭(县工商局局长)
陈福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吕洪达(县水务局局长)
刘世军(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洪章(县卫生局局长)
冯长勇(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王力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春池(县林业局局长)
孟凡景(县企业局局长)
张忠良(县交通局局长)
杨兰峰(县农业局局长)
申国兴(县畜牧局局长)
沈永明(县广电局局长)
李玉生(县计生局局长)
闫东阳(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唐玉林,副主任:叶风岗。
(二)实施阶段(2005年1月-2005年12月)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各项指标的落实。
(三)检查、整改、提高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12月)
2007年前,每半年进行自查和检查一次,各责任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自2006年6月起,在省、市环保局指导下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巩固,提高创建水平。
(四)申报验收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6月)
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攻坚,力争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各项指标,2006年12月底前必须全部达标。2007年3月底前向河北省政府提交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验收申请。
主题词:省级环保模范城 创建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县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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