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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村道路硬化:通村公路全部硬化,路肩平整压实。沿路两侧在路肩外延种植花草和美化树,进行绿化香化,边沟做到稳定无冲沟塌陷。
(2)中心屯道路硬化:2009年完成中心屯主干路建设,主干路两侧路肩进行硬铺装,原则上不留排水沟,因地制宜可留硬质浅沟,完成对辅街的规划。2010年完成中心屯1-2条辅街的硬化。
(3)饮水安全:2010年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实现整村推进。
(4)新型能源:引导农民使用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农村能源利用清洁化进程不断加快。
(5)农民住房:2010年砖瓦化率达到70%,农民新建住房要与村屯统一规划相衔接,体现新型、环保、防震特色。
3、村容村貌建设
(1)村庄规划:2009年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
(2)村屯绿化:2009年村屯全部达到高标准生态园林屯要求,围屯、围路、围房栽满栽严,省级试点村主干路两侧绿化带不少于6米,绿化带做到乔灌结合,多树种、多层次。
(3)农户庭院建设:2009年中心屯主干路两侧农户围栏、大门、甬路等要突出特色,统一规划和建设,主干路两侧违章建设、畜禽圈舍、厕所等进行统一清理。农户庭院和室内环境整洁典雅,无杂物乱堆乱放、大牲畜散养、垃圾乱倒等不文明现象。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活动场所:村要有集办公、培训、阅读书报、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活动室。
(2)商服网点:村内至少建有1家经销品种齐全的农家连锁超市或农家店,实现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
(3)卫生事业:村内有达到标准的卫生所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4)文化事业:试点村有农民自发成立的文体活动组织,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完成休闲广场建设,配套文体设备,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
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基层组织建设:村级党组织思想解放程度高,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强,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民主管理:“三资”管理规范,村务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等民主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发挥村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每个村要通过“一事一议”议成并实施1个新农村建设筹资筹劳项目。
(3)村民合作组织建设:2009年,试点村要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至少成立1个实体型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规范运作,与村集体经济脱钩。
(4)精神文明创建:开展文明户创评活动,“八星级”以上文明户达到20%以上。
(5)社会稳定:民间纠纷及时化解,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平安乡村”软硬件达标。
(二)示范村建设目标。我县已通过省级验收的第一批试点村要全部转为县级示范村,继续完善提高,按照省级示范村的标准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示范村除完成试点村建设目标外,要建成城市品位、农村特点,产业发达、生活富裕,设计独特、造型别致,结构合理、成本低廉,环境优美、街道整齐,林木覆盖、乔灌点缀,网络进村、能源入户,保障健全、功能完善,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县领导联系点制度。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县里建立了县领导联系点制度,保证每个试点村和示范村都有1名县处级领导联系。二是选派指导员。从县党政机关中选派一批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中青年干部到试点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宣传方针政策、指导规划建设、反馈村情民意、化解各种矛盾、监督民主制度运行。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量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定完成时限,明确奖惩办法,建立责任体系。
(二)广泛开展宣传引带。各乡镇和宣传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广告栏
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主力军作用。县电视台要长期开办新农村建设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各乡镇、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抓好典型群体培养,特别是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筹、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县委、县政府为每个试点村和示范村确定了4—5个县直部门进行帮建包扶,牵头单位每年投入物资和资金不少于3万元,成员单位每年投入物资和资金不少于1万元。乡镇和试点村要与帮建包扶部门勤联系、多沟通,争取更多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出资出劳,建设自己的家园。两年试点期间内,确保每个示范村投入资金150万元以上,每个试点村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切实完成好建设任务。
(四)建立督办考核制度。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组织力量跟踪监督,量化管理,年终统一考核评比。各乡镇要定期将大事大项完成情况向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进行信息反馈。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方案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动作迟缓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附件:1、第二批省级试点村和示范村包扶单位名单;
2、县领导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名单;
3、第二批县级试点村及包扶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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