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属非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迅速到乡医院就诊,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还应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不能陪同的,由班主任送去医院就医。
3、立即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要组织人员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后勤保障组)。
4、迅速将疫情报告市疾控中心和教办(通信联络组)。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紧急拨打“122”事故处理电话,迅速报告交警部门(现场控制组)。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现场控制组、医疗救援组)。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记下肇事车辆的牌照,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现场控制组)。
(四)发生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加强防范(学校分管领导)。
2、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对危险区域发出安全预警,划出隔离带,禁止师生通行,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值周小组)。
3、发生自然灾害时,要树立“生命至上,不恋钱财”的生命价值观。根据情况,必要时采取停课等措施,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通知未上学学生在家等候通知(值周小组、班主任)。
4、教育教学活动(含放学)危及师生安全时,应及时取消活动,并做出合理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尽力避开危险区域和时段(活动组织者)。
5、在上(放)学途中,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要避开危险地段。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班主任)。
6、一旦突发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应及时将事实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通信联络组)。
(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和建筑物倒塌时,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事故现场的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自救,并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和倒塌区域的安全地段。
2、事故现场的教师在一边组织指挥学生紧急疏散时,还要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学校领导报告。
3、学校要迅速组织力量(在校的全体教职工)到现场施救,采取先救人后救财,并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并立即拨打“120”、“119”求助。
4、学校领导要立即通知消防技术组成员到达现场切断电源,打开水阀。
5、疏散集结地点一般设学校操场,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后勤保障组、班主任)。
(六)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送乡医院救治。班主任迅速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班主任陪同到医院就医。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周小组,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发现校内有可疑人员在对师生袭击、行凶、行窃和与师生斗殴,现场第一位发现事件的教职工,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劝止,并将情况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或拔打“110”报警求助。
五、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向外发布事件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媒体的采访。
3、事态应急期间,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教职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六、附则: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未列入本预案的事故应急预案以单独文件制订。
2、本预案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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