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拓展开发利用篇章。
6、编制和完善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根据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尽快完成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完善工作。近期重点完善和编制雨润商务度假区、茶博园、新徽天地旅游度假区、黎阳老街改造、徽文化艺术长廊、东黄山旅游小镇、太平湖spg项目、金盆湾旅游度假区、黄山北驿度假区、奇墅湖旅游度假村、新安医药博物园、纳尼亚小镇等一批用地面积在1000亩左右的重大旅游休闲、文化产业项目详细规划。同时按照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抓紧编制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规划。
7、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别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在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道路沿线和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生态、徽韵”原则;景区景点周边按照“建设新村、配套功能”原则;城郊外围按照“集约用地、风貌整治”原则,结合“村庄清洁工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三)城乡发展重要支撑专项规划
保障发展需要,在2010年底前,加快完成一批重要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
近期工作重点:
1、
编制黄山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交通”的要求,结合高铁建设,尽快完成高铁站站前区综合交通规划,确保高速铁路与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同时建成投入使用。抓紧做好黄山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全市公路网和旅游公路网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以高铁黄山站为核心、高速公路为骨架、等级道路为脉络、县乡公路为延伸的市域道路交通体系。
2、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旅游”的要求,编制自驾车旅游服务专项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全市自驾游服务中心”,在各区县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区”,在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接待点”,通过三级体系建设,构建自驾游配套服务网络。修编黄山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抓好乡村旅游全市统筹,完成乡村旅游的规划布点和用地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3、修订和完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园区建设”的要求,抓紧完成全市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园区集中、产业积聚的发展思路,着力扩大园区规模,黄山经济开发区原则上按照20平方公里规模进行建设;区县园区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土地,结合发展条件,适当拓展规模。在现有园区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要求,在全市统筹安排2-3个新的园区。
(四)城乡环境风貌整治规划
针对需要重点整治环境风貌的节点、路段和区域,按照“突出特色,提升品位”的要求,在2010年底前,编制完成环境风貌整治和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塑造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新面貌。
近期工作重点:1、编制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规划。中心城区按照“外围拓展和内涵提升”的要求,完成高速公路率水桥区域、草市—篁墩区域、汤屯高速公路出口区域环境风貌整治改造详细规划,同时启动仙人洞路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完成建成区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区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各区县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选择若干“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要出入口”区域,完成一批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规划,通过环境整治和整体改造,迅速改善城市面貌。
2、编制特色风貌规划。以“整体要有规划,群体要有美感,单体要有特色”和“瘦、透、秀”的总体要求,制定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导则和新农村民居建设标准图集,分类指导各地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区县城)亮化规划,提升亮化的品位和档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构建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抓紧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制定具体的规划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加大投入,做好资金保障供给。城市、县、镇总体规划等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各项目业主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总投资,保障资金供给,确保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3、开放市场,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拓展视野,开门规划,加强与国际接轨,开放搞活规划编制设计市场。广泛借助“外脑”、引进“外智”,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加强前期论证和调研,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高质量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实施。
4、狠抓落实,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各司其责,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缓慢、任务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5、依法实施,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严格履行各项规划报批手续,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市、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做好规划的公示、公告工作,打造阳光规划。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各项规划的依法有效实施。
6、动态管理,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加强重大项目的规划研究,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能源、产业园区承接、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在选址前进行规划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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