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整合各项卫生信息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健康信息和基本诊疗信息的共享。
建立健全市县乡的远程会诊系统和视频网络在职教育系统。健全和完善县级医院与市级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远程诊疗咨询系统,使群众在本县域内能够享受到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在本乡镇能享受到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网络视频教育系统,聘请专家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在职教育。
落实乡镇卫生院初级诊疗和分级医疗制度,实行病人在县级医院与市级医院之间、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之间、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和会诊制度,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服务。合理拉开不同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比例,积极引导患者“小病留社区、康复回社区”,让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享受不间断的医保报销待遇。
(三)完善以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1.明确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2.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县健康教育所)、县妇幼保健
所、县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落实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将公立医疗机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革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卫生系统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指导、管理基层卫生院等任务,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对县中医院专科建设和中医药发展给予补助扶持;对2家县级医院医药分开,检验、放射、特检职能剥离后让利于民而导致的政策性亏损,政府予以合理补偿。
4.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全部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逐步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县政府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2009年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每月200元,2010年不低于人均每月300元,2011年不低于人均每月400元。
5.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按市定要求,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参保对象缴费,提高保障能力。
(四)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制度。
1.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规定。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基本药物连锁经营,保障基本药物供给。
2.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从现在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确定。认真执行《临床基本应用指南》,加强基本药物用药指导与监督,定期公布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逐步在药店、药房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10%。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和供应的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统一的价格,一律实行零差率。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县统一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动态管理,到2011年城镇居民建档率达到75%,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0%。(2)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等形式开展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对非住院结核病、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5)儿童保健:对0-6儿童实施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6)妇女保健:开展孕产妇保健:规范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7)老年保健: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每隔两年开展一次基本健康检查,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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