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三)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十四)启动食品示范工程建设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xx县、示范街、示范店为目标,加大和规范大排档的监管,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打造市场饮食摊点分类科学、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到位、文明卫生的新格局,集中在城市的若干处实行定点经营,统一管理,加强对食品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户、夜间烧烤食品及夜市大排档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时间为1~4月。各县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与督查阶段。时间为5月~11月,按照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成今年的预期目标。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分别在7月份和11月份组织督察组分赴四县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向州政府汇报督察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2010年12月。各县、各部门对照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将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责任。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定全年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监管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监管任务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尤其是“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法》生效日、“12·4法制宣传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加大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的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将本系统食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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