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措施
(一)大力培植龙头加工企业。把培植龙头加工企业,作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用扶持龙头加工企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一方面,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对国办发〔2002〕62号文件制定的加大财政投入的政策、给予金融支持的政策、实行税收支持的政策及其它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兑现到位,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益;对财税[2008]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扶持龙头加工企业的相关措施。市级财政从2010年起统,筹安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深加工扩大规模与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新产品开发标准化体系建设投入等。各级财政将可用资金和机动财力,更多地用于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按照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涉农扶持资金,集中扶持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优势龙头企业。在税费征收上,凡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征收;凡应返还的,足额返还。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要合理安排。积极探索入股分红、民间借贷等灵活多样的社会融资方式,缓解加工企业资金困难。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申办自营出口权,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以及展示、展销、出口洽谈活动,扩大农产品营销和出口创汇。
(二)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必须向加工业的前端延伸,抓好原料生产。按照建设布局合理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要求,全市着重抓好十类加工原料生产板块基地建设:即:以竹溪、竹山、房县为重点的茶叶生产板块基地;以丹江、郧县为重点的柑桔生产板块基地;以城郊和高山地区相配套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及有机山野菜板块基地;以房县、竹溪为重点的中药材生产板块基地;以郧西为重点的黄姜生产板块基地;以竹溪为重点的魔芋生产板块基地;以竹溪、竹山、房县为重点的马铃薯和丹江口市、郧县、郧西为重点的红薯板块基地;以郧县、郧西为重点的蚕桑生产板块基地;以丹江、郧县、郧西、房县为重点的畜禽生产板块基地;以丹江为重点的渔业生产板块基地。在原料生产中,要按照规模经营的要求,建设区域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和专业乡、专业村,实现原料生产的基地化。同时,通过村级联合体、专业协会、营销大户联结好千家万户的种养;通过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引导好千家万户的种养。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用市场手段和市场机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品牌、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在抓好会展招商、媒体招商等传统招商方式的同时,积极开展以商招商、以亲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和团队招商。采取股份制、资本重组、整体出售、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和知名品牌开展合资合作,靠大靠强,做大做强。
(四)大力兴办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有效载体。一是新建市级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西城工业园区。二是xx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城开发区、西城开发区为载体,按照"一区多园"的模式,创办各种类型加工业园区。三是各县市创办的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要完善配套设施,吸引更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四是加快推进重点乡镇工业园区建设。
(五)加强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质量安全问题事关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兴衰。要从产品加工原料抓起,引导
和帮助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科学用肥,安全用药,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安全。狠抓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标依标,无标制标。二是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加快市级农产品及加工制品质量监控中心建设,做好质量认证工作。三是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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