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开展,创新方式方法,将活动贯穿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培育、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3.领导点评。镇党委将采取听取汇报、调查走访、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4.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双报告、双
述职”制度,总结活动情况,各支部向镇党委、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5.群众评议。镇党委结合半年度工作点评、党员民主评议和对各支部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工作,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6.评选表彰。镇党委定期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2011年、2012年“七一”前,镇党委将对先进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党支部进行表彰。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活动成果;通过调查走访、经验推介、问题交流等多种形式发掘成功模式,对活动开展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七、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建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支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三是建立党政领导联点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2、注重因地制宜。在坚持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总体安排,确保取得实效的前提下,各党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地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步骤、具体时间作出适宜安排,确立鲜明、具体、实在的主题,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的载体。同时做到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扩大群众参与面,做到既紧扣时代主题、又体现沙市特色。
3、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简报、党务公开栏等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作用,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印简报,对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4、注重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五大主攻、八件实事”相结合,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北区中心镇结合起来,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新沙市的一场伟大实践,成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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