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10分)
1、教师要积极、按时签到,不得代签,按照顺序依次签到。
2、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离岗、脱岗。(学校分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查岗)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并写好假条、安排好课程,经领导签字后方可离校,严格按照联校制定的教师请假制度办事。
说明:迟到一次扣0.2分,无故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扣3分;请事假一天扣2分,一节课0.2分;病假请一天1分,一节课0.1分,次分累计计算,扣完为止;一月一结算,一月已公布。
六、中心工作及其它工作(10分)
1、中心工作依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5、3、1分;对于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应付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均不得分。
2、按时上交各种资料5分,不按时上交者3分,不交者0分。
六、其它奖励加分:
1、凡承担校级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等加0.5分;承担镇级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等加1分;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
优质课等加3分.
2、参加联校赛课、说课、基本功大赛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加2、1.5、1分;参加区级赛课、说课、基本功大赛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加3、2.5、2分,凡参赛而未获奖者加1分;参加市级及以上赛课、说课、基本功大赛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加7、5、3分,凡参赛而未获奖者加2分.
3、凡有好的课堂教学经验或成果得到上级领导检查的好评或推广者,予以奖励加3分。
以上检查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制考核之依据,从2010年秋季开始试行,请各位教师认真履行并按规定完成,为提高我校教学成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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