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解决“办事难”问题。一是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对公众服务的能力,运用现代科技,为群众办事提速提质。二是优化服务。在窗口单位和重点岗位,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行限时服务、承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解决“行为不规范”问题。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把岗位职责分解到岗、到人,建立严格的过程控制体系。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个人不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不违规干预资金使用”的要求。三是加强单位诚信建设,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公信力,构建信用
体系,使诚信成为干部职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3、解决“素质不高”问题。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创建学习型单位,开展范围广、层次深、适应时代需要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三是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工作能力。
4、解决“作风不实”问题。一是严肃工作纪律,设立相关禁令,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二是加强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五是加强实践锻炼,建立基层联系点,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增强实践经验。
5、解决“效率低下”问题。一是合理划分事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二是抓好窗口服务部位的规范和完善。三是提速工作过程,各运转环节都要“提速”,不拖、不压,规定办结时限,做到随办随结。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月日-月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建设汇编。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等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五是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既包括制定中心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评议工作方案,也包括干部职工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六是建立和完善失职追究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纠错制度和规定。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会议、纪律等基础性工作制度。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月日-月日)
将5个方面问题的查纠和制度建设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各处室对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深化效能建设的设想;组织召开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张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其他副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皮同志兼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效能建设协调督导和日常工作。各处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效能建设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中心办公室。
效能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效能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指导全中心效能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听取各处室效能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对效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总结推广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五、几点要求
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处室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各分管主任要加强对分管处室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抓好本级,又要指导好下级,带动全面;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处室要按照责任分工,把分管的工作任务抓细、抓实,真正把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培育典型。要认真总结效能建设工作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处室要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对敬岗爱业、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勤政方面的典型的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加以推广,推动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效能建设办公室要对开展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窗口单位、重点岗位及制度建设的完善和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同时要加强监督,搞好明查暗访;通过组织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
(四)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处室要认真解决群众投诉事项,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用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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