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
1、袋装垃圾收集站(点)未按时开放扣0.1分;
2、未实行袋装化管理或将非生活垃圾混入袋装站及站点周边有散乱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2分,由此影响清运工作或造成清运机械损坏的,发生一次扣0.3分;
3、袋装垃圾站站容不整,设施不完备,标志和提示文字、图案不清或缺损的扣0.2分;
4、袋装垃圾站无专人管理,发现一处扣0.1分;
5、袋装垃圾站内堆放各种物品的,每处扣0.1分;
6、袋装垃圾站内外、地面脏污,未定期清洗消毒的,每处扣0.1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巷道流动摊贩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未按要求发现一处扣0.1分;
2、电线杆、树木上有悬挂物,发现一处扣0.1分。
(五)市场和指定地段的摊位管理评分标准(5分)
1、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市、收市的,发现一处扣0.1分;
2、摊位摆放不整齐的扣0
.1分;
3、摊位周边有垃圾的扣0.1分;
4、摊位没有垃圾容器的扣0.1分;
5、市场地面污水、垃圾不按时清理扣0.1分。
(六)冰雪管理评分标准(15分)
1、冰雪责任不落实扣0.2分;
2、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雪任务的,一处扣0.2分;
3、树沟林带未按标准堆放积雪,每处扣0.1分;
4、在规定时间人员未到位的,扣0.1分。
5、未按要求清运冰雪的,扣0.5分。
(七)建筑物容貌评分标准(9分)
1、巷道两侧建筑物上有明显污迹和尘土的,每处扣0.1分;
2、建筑物有陈旧、破损,严重褪色的,每处扣0.1分;
3、建筑物、商店橱窗或公共设施上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0.1分。
(八)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管理评分标准(7分)
1、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有污物,每处扣0.1分;
2、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乱堆、乱放,每处扣0.1分。
(九)绿地、树穴管理评分标准(7分)
1、绿地、树穴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2、树木上有塑料袋等悬挂物,每处扣0.1分;
3、绿地护栏脏污,每处扣0.1分。
(十)小区内垃圾箱、果皮箱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杀灭蚊蝇,容器内及周围有蝇蛆,每处扣0.1分;
2、垃圾容器、果皮箱脏污破损、未定期清洗,每处扣0.1分;
3、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油漆,每处扣0.1分;
4、垃圾容器、果皮箱未按时清掏、擦洗的,每处扣0.1分;
5、垃圾容器、果皮箱周围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十一)公共厕所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公厕蹲位、便池、地面、墙壁、门窗、隔板脏污,每处扣0.1分;
2、公厕内有恶臭味、渗漏、蝇蛆的,每处扣0.1分;
3、公厕便池有尿碱,每处扣0.1分;
4、公厕内设施损坏严重,维修不及时,每处扣0.1分;
5、公厕内无照明设备或照明设备损坏,每处扣0.1分;
6、公厕内墙隔板、外墙有乱写乱画的,周围卫生脏乱的,每处扣0.2分;
7、公厕标识不明显,男女标识不清、不规范,每处扣0.1分;
8、旱厕无防蝇措施,未定期消毒,未定时清掏,每处扣0.1分。
(十二)其它方面评分标准(13分)
1、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必须落实政府、街道的环境卫生工作,支持城区管理科的工作,对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办理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处2分;
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的查出一次扣1分。
3、社区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机制建立、程序到位,要有检查、督促办法、长效管理机制,查出一项不合格扣1分。
4、社区应加强对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居民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卫生习惯,有相关文字材料、图片、会议记录等备查,未开展宣传工作扣1分。
5、检查中未有的项目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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