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学校,边山峪口、滑山塌坡,沟口山角,灌道桥涵等险工险段可作为防汛重点。
10、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要把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的民间祭祖日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同时还要把“六秋”工作与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野外用火宣传打击力度。
五、时间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26日一3月30日)
各村委、各单位、各企业等相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
(二)自查阶段(4月1日一5月15日)
全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一6月16日)
在此阶段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对用时长、耗资多、需要停产或者停工整治的隐患必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7日一6月30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找对策、找方法,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源头治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隐患重复出现,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职,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大检查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把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求取得实效。凡是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治理不及时的企业,全部立即停工停产,采取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
各村委、各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姿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的、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建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和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人员,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坚持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的短期行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认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一阶段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对于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的单位要予以公开爆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在督查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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