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济、作风不正、群众不满、形象不佳等方面情况之一的县级干部,采取待岗、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共有18名县级领导干部因不胜任现职被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安排或待岗。有3名县级干部因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一般被延长试用期。
(五)健全监督机制,以防止不正之风来提高公信度
1、实行“一把手”用人行为民主评议制度。2008年初,我市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在全省率先实行“一把手”用人行为民主评议制度。评议的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情况、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情况、落实群众“四权”情况和提拔的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根据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由“五人小组”酝酿后提交常委会研究的要求,今年初,结合干部年度考核,我们把用人行为民主评议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11个县(市、区)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长。通过民主评议,加强了对“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2、实行派员列席县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县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的试行办法》。每年年初根据年度考核、群众来信来访等掌握的情况,选定10个左右的县级党委(党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查单位,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会议。该制度的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纠正,使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逐年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情况反映逐年减少。
3、实行选拔任用过程全程记实制度。制订了《**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对选任程序和重要事项进行如实记载,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群众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新期待
尽管我市在干部工作中的改革创新力度较大,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群众总体上比较满意,但在调研座谈和问卷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干部群众对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期待仍较大,不满意的地方也较多,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现行的干部选任中,仅在推荐测评和公示环节体现了群众参与,但在民主测评结果、民主推荐结果、组织考察结论等方面没有做到及时公布和反馈,导致少数群众认为干部工作仍然在暗箱操作,从而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2、选人用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一是提名程序还不够规范,在由谁提名、如何提名、提名范围怎样界定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致使操作过程中没有具体、统一的制度规范。二是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有待健全。当前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着干部职务只能上不能下状况,一些用人错位、人岗不相宜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
3、干部考核方法与评价机制有待改进。在实际的考察过程中,受考核方法与评价机制的影响,“带病提拔”等考察失真的现象仍然存在。
4、选人用人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纪律和监督,但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哪个程序,哪个环节该对哪些主体、哪些行为实施监督,怎样实施监督等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使得具有监督职责的干部监督机构和纪检机关难以真正实施到位的监督。另外如何对“一把手”的用人权进行有效规范和有力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亟待破解的一个难题。
三、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对策和建议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只有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才能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为政之要,在于用人;用人之要,在于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前提。要坚持以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把那些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
一要树立围绕发展选干部的导向。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把选人用人的视野和重点转移到经济发展的主战线、主战场上来,让那些有发展思路、有发展本事、有发展办法、有发展业绩的干部脱颖而出,让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位置有舞台。通过围绕发展选干部,真正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注意力凝聚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
二要树立以实绩选干部的导向。要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重资历的传统思维定势,注意选拔敢抓大事、肯抓实事、能够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的政绩的干部,形成凭实绩看优劣、定升迁、论奖惩的用人导向。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升降去留结合起来,在实绩突出的地方选干部,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重用,使工作平庸的干部没有位置。
三要树立凭公论选干部的导向。坚持走民主路线、群众路线,把群众意愿贯穿干部选任工作始终,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能提拔。
四是要树立面向基层选干部的导向。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按照这一要求,要把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要高看一眼,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着眼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决不能亏待。使干部的能力在一线得到发挥,才干在一线得到锻炼,工作在一线得到认可。
(二)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一是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知情权是社会公众参与干部选任的第一权利,是保障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的基础。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在维护干部选任工作独立性的前提下,凡是应当公众知晓、参与和评价的内容,就要原原本本地公开。通过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让公众了解整个干部选拔的真实情况,排除不必要的猜测、怀疑,赢得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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