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真正使农村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完善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既要靠“送”,更靠“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的优化。政策上要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引导村民增加文化消费支出,改变农村重人情消费、轻文化消费的不良消费习惯。通过先进文化的引导,不断增强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
4、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多元化投入机制。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的比重。坚决杜绝借社区建设名义,变相向农民摊派,增加农村负担。要统筹整合、科学配置各类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资源,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提高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集约化利用水平。
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对接和互动。农村社区建设比城市社区建设面临的问题更多、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应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探索城乡社区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要鼓励社会力量到农村社区兴办各种事业,倡导城乡“社区结对、家庭走亲”活动,通过城乡社区居民群众相互开展的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经济、社区救助等一系列交流与合作,改变城乡社区建设各自为战的局面,达到管理互学、服务需求互补、文化共享的目的,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新局面,推动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发展。
切实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农村社区化,是党和政府影响力向农村延伸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鼓励和支持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农村社区挂职锻炼、蹲点服务。积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加强农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畅通驻村单位和离退休回村居住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实现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相结合。建立农村社区考核评估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各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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